记者2018年8月15日从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获悉,该镇近日出台了《古镇灯饰源产地标识授权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后广东中山古镇镇灯饰企业通过申请,可以为优质产品用上以广东中山古镇镇商标为核心元素的“古镇灯饰源产地标识”(以下简称“源产地标识”)。
广东中山古镇镇是我国最大的灯饰生产销售集散地,产品出口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先后获得“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国家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广东省商品国际采购中心”等称号;2017年更获得了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授予的“中国轻工业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称号。广东中山古镇镇现有的“古镇商标”注册多年,主要广泛使用在灯博会、古镇镇政府产业平台的宣传上,并且伴随着灯博会的举办已具备较高知名度。
这次打造的“源产地标识”以“古镇商标”为核心元素,并标注“优质灯饰产品”的字样,包括标识的镭射防伪标签、官网二维码等静态识别图文等,授权使用的对象主要是镇内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该标识代表广东中山古镇镇灯饰行业产品的质量水平和市场信誉,是地方政府与企业共同维护、宣传、推广的对象。”该镇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该“源产地标识”所发挥的作用有点类似“集体商标”,是对未来发展集体商标进行先行探索。据悉,首批推广使用的企业预计在30家左右,相关部门将会根据实施效果进行阶段性评估。
据介绍,这次出台办法将“源产地标识”向企业授权使用,目的是为了推进广东中山古镇镇灯饰产业“质量提升”和“品牌铸造”战略实施,提升广东中山古镇镇灯饰源产地标识知名度及古镇灯饰产品优质供给。《办法》规定,申请源产地标识使用资格的企业,必须以自愿申请为原则,并承诺接受相关管理规定和质量抽查与市场评价等。而取得标识的资格授权要经过企业申报、条件审查、会议评审、公示、颁证等程序;使用推广则包括相关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制定、产品检测、以及涉及标识使用办法等等。
申请到标识资格授权后并非一劳永逸,资格评审每年一次并颁发证书;资格证书有效期暂定一年,到期需再次复评。获得资格的企业,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包括接受每年不少于两次不定期管理巡查,委托第三方进行产品质量检测,配备专人跟踪和正确按规范使用标识,在市场销售中碰到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采取快速、有效的补救措施。一旦有在国家、省级以上产品监督抽查被发现不合格的,企业有严重失信行为遭国家有关部门处罚、整改不到位的,利用源产地标识实施违规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将被取消资格。
获得源产地标识使用资格的企业,具备一系列的优先权利。包括有权在产品包装和广告上使用源产地标识;有权优先、优惠获得镇内广告资源;优先参加政府主办、承办或协办的各项经贸推介活动;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名牌名标产品、科技奖、技改项目;请求协助解决市场销售中碰到的质量纠纷事故。此外,为了鼓励优质企业参与,《办法》还规定,“灯都百强企业”或广东中山古镇镇规上企业, 获得省级以上名牌名标或“守合同重信用”的生产企业可优先使用;此外广东中山古镇镇经信局定期推荐优质企业名单,且企业申报产品连续三年在市级以上产品质量抽检合格,或者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的,也可优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