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18年8月29日从广东省中山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中山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公众征求意见,即将正式实施。根据该办法,广东中山全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主要分解办法如下:每年省国土资源厅预分配和正式分配中山市本年度用地指标后,市国土局向市政府建议组织召开中山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管理联席会议;用于产业类项目及其留用地的指标约占40%,用于土地储备的用地指标约占15%,其余45%用地指标主要用于重点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民生、公益公建、历史遗留问题等项目。
据了解,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配实行切块管理的方式,具体按照先急后缓、成熟优先、逐步解决的原则统筹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配管理包括年初分解、追加、统筹再安排三部分。每年2月份,根据中山市项目用地需求情况,将分解省国土资源厅预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每年7月份,根据中山市项目用地需求情况,再次分解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全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每年9月至10月省奖励及追加的专项指标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下达要求安排使用,非专项指标由市政府统筹,重点安排用于土地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