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3日,中山市印发《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管理办法(修订)》及配套鼓励政策,优化审批程序、简化申请资料、实施监督验收简易程序等,鼓励居民进行旧楼加建电梯。2019年2月,中山市政府把“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列入2019年中山十件民生实事中,持续深入推进旧楼加建电梯工作。至年底,东区夏洋社区成立加建电梯服务站,为群众提供平台,对加建电梯工作进行宣传,协助群众开展加建电梯工作。全年全市规划许可共受理住宅加建电梯业务219宗次,通过134宗,完成安装103台。
一、完善机制建设,明确职责任务
2019年2月26日,印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施工管理的通知》,规范旧楼加建电梯程序,明确加建电梯设计、审图、施工、验收等要求。4月30日,经中山市政府同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中山市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成立以分管市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安全隐患闭环长效机制及会议和信息报送制度等相关机制。7月1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各镇区住建部门召开加强既有建筑加建电梯工作推进会,专题部署具体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区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提出明确要求。
二、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加建效率
简化旧楼加建电梯施工许可办理手续。2019年2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旧楼加建电梯工程的特点,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旧楼加建电梯”专窗,简化办理旧楼加建电梯审批资料清单,编印《既有住宅加建电梯项目办事指南》《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参考流程图》,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简化审批程序和流程,在法定程序的基础上,审批时间由法定15天,承诺压缩至5个工作日。简化施工措施,优化建造师管理。支持加建电梯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组成按行政区域片区划分,同一镇区的加建电梯项目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可使用同一批项目管理人员;对于30万元以下且300平方米以下的电梯加建工程可由1名建造师兼一片区的项目(如东区、石岐区、西区、南区、火炬开发区)。实施监督验收简易程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事务中心或各镇、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既有住宅加建电梯工程监督验收简易程序》要求,对加建电梯工程实施监督验收简易程序。简化标准化评定。明确施工企业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和扣件批次送检报告对该企业在中山市承建所有既有住宅加建电梯项目均有效。
三、规范资金管理,拓宽加建电梯筹资渠道
印发《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明确每完成加建1台电梯补助10万元,低保或低收入困难家庭电梯加建费用全额给予补助,有效落实中山市政府鼓励旧楼加建电梯财政补助鼓励政策。多渠道筹集加建电梯资金,缓解群众筹措加建电梯资金压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与中国银行中山分行、市金融工作局、市电梯行业协会联合举办“普惠金融助推民生实事,中银家梯易进千家万户”活动,推出普惠金融产品,帮助有需要的业主拓宽加建电梯筹资渠道,以金融力量支持民生改善。
四、强化调研督导,加快推进工作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带队到广州市开展既有住宅加建电梯专项调研;加强部门联动,多次与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审批事项、简化措施等工作事宜;强化工作督导,到镇区开展实地调研,督促、指导镇区开展相关工作,并根据各镇区进展情况,分别发出督办提醒函,推进既有住宅加建电梯工作。为落实相关工作措施,9月29日组织召开既有住宅加建电梯工作会议,通报既有住宅加建电梯工作进展情况、镇区重视程度、开展宣传情况、报送信息情况、沟通协调力度等情况,并从加强简化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开展宣传工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召集部分施工单位代表召开座谈会,探讨和研究推进既有住宅加建电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