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山市制定《中山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0年)》,开展转贷方式创新试点,压减转贷融资费用,降低企业融资额外成本。全年使用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为企业办理过桥融资贷款1437笔155.08亿元,为企业减负2.3亿元。至年底,累计使用专项资金帮助1498家企业解决过桥融资资金306亿元,帮助企业节约财务成本4.59亿元。创新开展“助保贷”,为小微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增信并对银行机构由此产生的本金损失,按50%的比例给予相应风险补偿。至年底,各合作银行为全市388家企业累计发放助保贷60.14亿元。2015—2017年,累计对符合补助标准的中山市小微企业给予贴息5950万元。其中2017年各合作银行为中山市88家企业发放助保贷6.76亿元,给予符合补助标准的企业贴息1308万元。设立农业“政银保”合作贷款专项扶持资金900万元,构建以政府农业产业政策为导向,以政府、银行、保险公司三方风险共担为基础,控制和分散风险的“政银保”合作模式,鼓励合作银行向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无抵押贷款。至年底,发放农业产业贷款49笔合计金额55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