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田区域,古时处于荒山野岭,丛林密布的小盆地之间,虽有先民活动,但未置村寨;至元,明朝直至清代,先后有各处移民到此辟土开山创寨,遂形成聚居村落,整个区域从古至今,没有变动。东至今云路镇的赵埔、中夏村,东南至曲溪街道的牛岭山,南倚黄岐山与榕城区的东升、东阳街道分界,西连锡场镇的新置寨村,以马鞍山、藤吊岭山为界,北面环山,与新亨镇五房村、潮安区登塘镇交界。
20世纪50年代以前,镇境还没有行政建制。
明清时期,镇境属揭阳县崇义乡梅岗都,域内有:翁内、金东岭、祯祥坑、茂林、龙背、福林湖、车田、马硕、老洋、店前围、刘厝寨、张厝围、饶平、南湖、溪南山、月山、埔田、新岭、老岭、湖下、牌边、庵后、莲花心、新龙、老龙、东寮、世德堂、长岭、赤坎、蔡内、金畲田等31个自然村。
清末至中华民国三十四年(1945),镇境属揭阳县第4区梅北乡。自然村数如前不变。
1949年10月,镇境属揭阳县梅岗区。境内有:翁内、金东岭、祯祥坑、茂林、龙背、福林湖、车田、马硕、老洋、店前围、刘厝寨、张厝围、饶平、南湖、溪南山、月山、埔田、新岭、老岭、湖下、牌边、庵后、莲花心、新龙、老龙、东寮、世德堂、长岭等28个自然村。赤坎、蔡内、金畲田3个村于民国年间移居外地。
1952年,镇境隶属揭阳县梅北区。自然村数不变。
1957年1月,揭阳县撤区并乡,镇境从梅北区拆出,成立揭阳县埔田乡,从此镇境有了正式建制。下辖翁内、金东岭、祯祥坑、茂林、龙背、福林湖、车田、马硕、老洋、店前围、刘厝寨、张厝围、饶平、南湖、溪南山、月山、埔田、新岭、老岭、湖下、牌边、庵后、莲花心、新龙、老龙、东寮、世德堂、长岭等28个自然村。
同年5月,调整并大乡,埔田乡并入曲溪乡。村建制不变。
1958年9月,揭阳县撤消乡建制,改建人民公社。曲溪乡归属梅岗人民公社。乡境村数不变,改称生产大队。同年11月,因建翁内水库,翁内村移居云路公社棋盘大队新村。
1961年1月,揭阳县改变公社设置,境内隶属的梅岗公社拆为4个公社,原埔田乡境域改称埔田人民公社,下辖19个生产大队(有27个自然村)。为:金东岭,祯祥坑(祯祥坑、茂林、龙背、福林湖),车田,马硕,老洋(老洋、店前围),刘寨厝(刘厝寨、张厝围),饶平,南湖,溪南山(溪南山、月山),埔田,新岭,老岭,湖下,牌边,庵后,老龙,新龙,莲花心,长岭(长岭、东寮、世德堂)。
1961年至1983年,埔田公社的境域及辖下生产大队的设置不变。
1983年底,揭阳县将公社改为区。本境称埔田区,下辖9个乡;金东岭(金东岭、龙背、茂林、祯祥坑、福林湖)、车田、马硕、荖洋(荖洋、店前围、刘厝寨、张厝围)、南湖(南湖、饶平、溪南山、月山)、埔田(埔田、老岭、新岭)、牌边(牌边、湖下)、庵后、老龙(老龙、莲花心、新龙、东寮、长岭、世德堂)。
1986年12月,揭阳县将区改设镇,埔田区公所改称埔田镇,下辖金东岭、祯祥坑、车田、马硕、荖洋、刘厝寨、饶平、南湖、溪南山、埔田、新岭、老岭、湖下、牌边、庵后、莲花心、新龙、老龙、长岭19个村民委员会(27个自然村)。
1991年12月,揭阳撤县设市(地级),设立揭东县,埔田镇隶属揭东县,下辖金东岭、祯祥坑、车田、马硕、荖洋、刘厝寨、饶平、南湖、溪南山、埔田、新岭、老岭、湖下、牌边、庵后、莲花心、新龙、老龙、长岭等19个村委会和竹山居民委员会。
2011年12月,揭东县埔田镇建制依前不变。仍辖金东岭、祯祥坑、车田、马硕、荖洋、刘厝寨、饶平、南湖、溪南山、埔田、新岭、老岭、湖下、牌边、庵后、莲花心、新龙、老龙、长岭等19个村民委员会和竹山居民委员会。
2012年12月,《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揭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撤销揭东县,设立揭阳市揭东区。埔田镇隶属揭东区,建制依前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