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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阳揭东区埔田镇之普通话推广

2021-06-23 20:05:00 来源:本地

现在境区使用的语言,除潮州话和客家话外,还有普通话。民国以前,称普通话为官话,教育部门称为“孔子正”,俗称外江话,只有极少数人使用此种语言。民国时期,改称为国语,学校和政府机关有些人用此种语言进行交谈。民国30年(1941年)初,国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曾要求乡镇的保国民小学要推广国语,并使用注有拼音的《民众读本》作为国语补充教材。当时揭阳因缺课授国语的师资,又欠检查督促,形同虚设。翌年,又令乡镇的中心小学开设用国语练习说话的课程,采用新编《说话》课本,并在课堂上用国语进行教学,训练学生学会使用国语。有些学校还开设国语进修班或夜校补习班,推广国语。直至民国34年后,机关、学校和厂矿企业讲国语的人才逐渐增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语改称普通话。人民政府很重视推广普通话工作,安排在县工作的南下干部和驻县人民解放军官兵都讲普通话,带动了地方干部和群众在开大小型会议时也讲普通话,因而在全县范围内讲普通话逐步推广。1954年起,各中小学推行用普通话讲课,县举办普通话训练班,培训一批“推普”骨干,到各区(镇)中小学当辅导员,组织教师学习《汉语拼音方案》,从此,推行普通话(简称“推普”)工作便以学校为中心,迅速开展起来。1958年,全国提倡学习普通话,揭阳形成“推普”高潮,但在方法上较为简单化,未能真正落实。及至“文革”期间,农村“推普”工作基本处于停顿。

1978年起,随着经济的发展,广播、电视遍布城乡各家各户,加上外来干部和复员、转业军人增多,与外地客商交往频繁,社会上讲普通话随处可以听到。1980年,省人民政府又颁发《推广普通话工作计划》,县也相应成立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有计划有领导地开展全县的“推普”工作,而教育行政部门也组成检查组,经常到各中小学检查验收。团县委、县工会和教育局经常组织企事业单位、各类学校举行普通话故事会、普通话演讲比赛等,提高了广大群众讲普通话的积极性。直至1985年,全县在校的20多万中小学生都基本会听、会讲普通话;外地客商来埔田镇洽谈贸易,都用普通话交谈;机关部门召开会议,坚持使用普通话;广播、电视、文艺宣传队伍也普遍使用普通话。现在能听普通话、会讲普通话的人已全面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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