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县档案局列为县政府直属局
阳春县档案局列为县政府直属局,由原属县委办公室管辖改由县政府办公室管辖。
阳春县《地名志》编纂委员会成立
阳春县《地名志》编纂委员会成立
广东省阳春县企业联合集体成立
广东省阳春县企业联合集体成立
阳春县委、县政府决定:对春湾、合水、潭水实行区镇合并
保留原区镇的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
阳春县委、县政府决定:对春城镇、附城区、河西区实行区镇合并
撤销附城、河西区党委会以及附城、河西区公所。附城、河西两区合并后,重新设立中共春城区委员会、春城区公所,与中共春城镇委员会、春城镇人民政府合署办公,挂区镇两个牌子,同设一套班子,使用春城区委会、春城镇委会以及春城区公所、春城镇人民政府的印章。
阳春县颁发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全面启动颁发居民身份证工作。
阳春县筹建广州白云山制药厂阳春分厂
厂址设在春城城北大王坡。
阳春县开办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开设采矿、机电、工业会计、商业企业管理等专业。办学规模400人左右,所需经费由地方自筹解决。
阳春县山区经济发展总公司成立
阳春县山区经济发展总公司成立
成立阳春县麻纺厂筹建处和阳春县苎麻生产办公室
成立阳春县麻纺厂筹建处和阳春县苎麻生产办公室
阳春县国内生产总值5.09亿元,比上年增长32.9%
农业总产值3.98亿元,工业总产值3.2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7亿元。财政收入0.27亿元,财政支出0.35亿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32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21.4元。
阳春县开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
逮捕经济案犯20人,追回赃款388000多元。
至目前阳春县全县总共建成桥梁203座,开通建成县境公路共117条
新中国建立以来至今为止,阳春县全县总共建成大、中、小桥梁203座,总长6740米。开通建成县境公路共117条,总长为856.4公里。
阳春县财产保险工作有较大的进展
全县有293家国营、集体和个体企业参加财产保险,保险金额3亿多元;有2592户家庭参加了财产保险,保险金额360万元;有29171名干部、工人参加各种人身保险,保险金额2600万元。
阳春革命烈士纪念碑落成
阳春革命烈士纪念碑落成
阳春县撤区建乡镇
撤销原来18个区和304个乡的建制,共建14个镇、4个乡,乡镇下辖309个村委会、26个居委会。
阳春县林业局荣获“全国飞机播种造林先进单位”称号
阳春县林业局荣获“全国飞机播种造林先进单位”称号
设立阳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设立阳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阳春县重新设置乡(镇)管辖
同意阳春县撤销三甲、陂面等19个区公所及黎湖、平东等300多个乡和岗美等7个乡级镇建制,重新设置双滘、河朗、三甲、陂面、八甲、松柏、岗美、河口、永宁、圭岗10个镇和山坪、卫国、马水、石望4个乡建制,保留春城、潭水、合水、春湾4个镇建制。原附城、河西2个区的行政区域划归春城镇管辖。原潭水、合水、春湾区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潭水镇、合水镇、春湾镇管辖,其余各区所辖区域分别由新设置的乡(镇)管辖。原阳春硫铁矿接管的南星、新民2个农业大队依旧划归陂面镇管理
阳春县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成立
阳春县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成立
县委发出《关于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端正党风的若干规定,尽快实现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的通知》
具体规定是:(一)坚决保持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三)坚持民主生活制度;(四)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不得用公款请客送礼,不准接受馈赠,索贿受贿”,“禁止公款旅游”,到基层工作“要生活俭朴,轻车简从,不准大吃大喝”;(五)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政策,搞“五湖四海”,不能“任人唯亲,拉帮结派”;(六)坚决克服官僚主义;(七)对各种歪风邪气要敢抓敢管;(八)严格遵守临时出国、赴港澳人员的审批制度;(九)严禁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十)教育子女和配偶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县政府批准春城镇增设东门、龙湾、春江街道办事处
县政府批准春城镇增设东门、龙湾、春江街道办事处
阳春县成立阳春县撤区建乡(镇)领导小组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现行区管乡的行政管理体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撤区建乡(镇)的决定精神,阳春县成立阳春县撤区建乡(镇)领导小组,代县长李留仲任组长。
阳春县举办乡级整党学习班
全面开展农村整党工作。
阳春县人民武装部改为地方建制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阳春县人民武装部改为地方建制。
撤销阳春县开发总公司
县政府决定:撤销阳春县开发总公司。
阳春县抽调机关干部到全县开展清理非农业用地工作
阳春县抽调机关干部306人,到全县18个区303个乡全面开展清理非农业用地工作。
阳春县委、县政府决定兴建精干麻厂
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岗美糖厂兴建年产2000吨精干麻厂,总投资400万元。
成立阳春县台胞台属联谊会
成立阳春县台胞台属联谊会
县征地办公室、农业区划办公室、测绘地名办公室、土壤普查办公室合并组成阳春县国土局
县政府决定:将县征地办公室、农业区划办公室、测绘地名办公室、土壤普查办公室合并组成阳春县国土局。
阳春县“万祥华侨农场”移交给岗美区公所接管
阳春县“万祥华侨农场”移交给岗美区公所接管
阳春县国内生产总值7.39亿元,比上年增长45.18%
农业总产值5.77亿元,工业总产值4.11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0亿元。财政收入0.31亿元,财政支出0.41亿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49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06.5元。
阳春县档案馆一共保存历年各种档案、资料18728卷(册)
县各战线、机关单位及乡镇为了“盛世修志”,共有89个单位983人(次)前来县档案馆查阅档案、搜集资料。县档案馆为他们提供利用的各种档案5299卷、地图63份、资料39册。
阳春县造林面积达427000亩
其中人工造林22万元亩,飞播造林207000亩,水果种植面积发展到88000。苎麻种植面积发展到42184亩。
设立阳春县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设立阳春县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阳春县经委提出自1988年起在县工矿企业实行第一轮承包责任制
由厂长与厂领导班子集体向县政府承包经营企业。承包责任制是对销售、利润、税金、还贷几个指标核定基数,逐年递增,确保上缴,超额全留,歉收自保,包干还贷,一定三年。
设立阳春县人民政府驻海南办事处
设立阳春县人民政府驻海南办事处
阳春县海外联谊会成立
阳春县海外联谊会成立
阳春县体育中心动工兴建
选址在春城镇南门垌,占地60亩,总投资300万元。
阳春县新建6所初级中学,初级中学增至40所
据《阳春报》报道,经县政府批准,全县新建立了红光中学、庙龙中学、新江中学、三垌中学、三甲中学、大陈中学6所初级中学,阳春的初级中学增至40所。
阳春县政府决定用2年时间对全县进行房产权登记
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用2年时间对全县城镇范围内的全民、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房屋进行房产权登记,核发全国统一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保持证、房屋他项权证。
阳春县大河水库前期工程如期进行
该水库是以防洪为主、结合发电灌溉综合开发的大型水库。
阳春县政府决定集资建设广播电视发射台及小功率电视转播台
县政府决定:集资120万元在春城旗岭第三峰建设广播电视发射台及在边远乡镇建设4个小功率电视转播台。计划1989年7月建成投入使用。同时,县城至各乡镇的广播站,通过调频直接收听县电台广播消息。当天,成立阳春县旗岭广播电视发射台筹建领导小组。
民盟阳春小组成立
民盟阳春小组成立,直属民盟广东省委领导。
阳春县开展价格大检查行动
为了迅速刹住乱涨价的歪风,阳春县决定从8月中旬至9月底,开展围绕以食糖、食盐、粮食、食油、猪肉、蔬菜6种食品为重点的价格大检查
阳春县整治漠阳江工程指挥部成立
阳春县整治漠阳江工程指挥部成立
阳春县与香港凤凰行有限公司在阳春建设苎麻纺织厂
经广东省计委、省外经委同意,阳春县与香港凤凰行有限公司以补偿贸易的方式在阳春建设苎麻纺织厂。生产规模为长纺苎麻4800锭,短纺2400锭。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
阳春县的县、区、乡三级整党工作,历时2年全部结束
共有38个党委,10个党组,1129个党支部,党员27042人参加,占党员总数97.7%。
阳春县农机局由县经委划归县农委领导
阳春县农机局由县经委划归县农委领导
阳春县监察局成立
阳春县监察局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