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积极探索低碳发展路径 单位GDP碳排放下降20.2%
中山市积极探索低碳发展路径,创新推进省级碳普惠制试点城市建设和省级低碳社区示范项目建设,构建多层次的低碳试点体系,“十二五”期间单位GDP碳排放下降幅度达20.2%,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碳强度考核目标任务。
中山市探索实施秀美村庄工程 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中山市将秀美村庄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景观综合整治,形成一批一批规划有序、风格协调、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秀美村庄。2015年中山市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37.6亿元,村均1534.95万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2.44万元,居全省第一,城乡收入比为1.53:1,居全省第一。
中山市建立健全立法机制 实现地方立法工作良好开局
按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部署,2015年5月28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山市成为广东省首批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级市之一。一年多来,中山市不断完善立法机制,推进立法工作实现良好开局,目前已制定了《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中山市供水用水条例》、《中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另有3部地方性法规正在起草与审议中。
中山市小榄镇探索推进紧密型医疗联合体 实现基层医疗卫生分级诊疗新局面
近年来,中山市小榄镇积极探索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动镇属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紧密型医疗联合体。2013-2015年,小榄镇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量占全镇居民总门诊量一直保持在45%以上,基本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新局面,群众改革获得感显著增强。
中山以教育公平和均衡为核心 全面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中山市贯彻落实中央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相关部署,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为核心,攻坚克难,奋发进取,全面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2016年,中山高考重本上线率、本科上线率、总上线率均居全省第一。
中山市法院大力推进“四化”改革 助推专业审判纵深发展
中山市以市第一人民法院为试点,创新推进审判服务社会化、集约化、信息化和审判专业化,较好破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难题,推动了全市司法体制改革纵深开展。2017年7月,市第一人民法院改革经验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在全国推广。
中山市打造智慧新警务“中山样板”
中山市把大数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育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建成高度集成、高度共享、高度智能“智慧公安”警务体系,贯穿打、防、管、控、建全环节,实现警务资源高效集约应用和战斗力生成模式的全新变革,获省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被评为“2018年度中国十大社会治理创新”奖。
中山市贯彻落实“两个允许”大力破解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难题
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的“牛鼻子”。作为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试点城市,中山市扭住改革“牛鼻子”,贯彻落实两个允许,以薪酬制度改革激发公立医院改革内生动力。目前,除市第二、第三人民医院两家实行“一类保障”的公共卫生医院外,其余公立医院已全部完成改革。2019年底,中山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案例入选“广东省医改十大创新典型”。
中山市西区切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以“五个深化”促民生发展
中山市西区积极贯彻落实改革试点工作,纵深推进“五个深化”改革,取得重要成效。
中山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制度支撑。中山市作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近年来先后开展农村股份合作制、村级统一核算等制度改革,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模式,以新的理念和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中山市推进“减证便民”行动 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中山市以为群众办事创业增便利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围绕解决烦扰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组织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保留证明事项38项、取消145项。
中山市扎实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为群众提供精准化公共文化服务
自2014年9月成为国家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城市以来,中山市积极探索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三三三”模式,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2018年中山市270个行政村(社区)整合了党建、文体、教育、民政、工青妇群团组织等方面的公共活动阵地,建设成集党员教育、宣传文化、体育健身、科学普及、老年人服务、青少年服务等公共服务职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018年10月,中山“三三三”模式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经验获省委深改组肯定,在全省复制推广。
中山市创新“四项机制”努力打造人才发展体制改革“中山样本”
近年来,中山市坚持将人才作为第一资源,不断加大人才工作力度,通过创新人才“工作、集聚、评价、服务”四项机制,形成了“中山人才节”“中山高才会”“中山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等特色工作品牌,逐步集聚了一大批紧缺适用人才、团队和平台,实现以人才支撑改革发展,以人才服务转型升级。
中山市积极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扎实有效为群众看病“减负提质”
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是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中山市积极探索改革先行,建立了具有中山特色的按病种分值付费制度,为全国、全省提供了可复制借鉴的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改革成效和社会反响。
中山市古镇镇大力推进“三化” 探索基层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中山市古镇镇下辖1个社区、12个行政村,拥有经济主体3万多户,户籍人口7万多人,外来人口30多万,人口结构严重倒挂。近年来,古镇镇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的智能化、社会化和专业化,以群众需求和问题治理为导向,既强调自上而下的社会管理,又激发自下而上的社会协同,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打下坚实基础。2018年上半年,古镇镇刑事立案数806件,同比下降31.28%;发生火灾15起,同比下降90%;发生交通事故1070宗,同比下降10.39%。
中山市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进小区 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2016年6月以来,中山市深化政务服务改革,率先推进政务服务进小区民生工程,将政务服务延伸至居民家门口,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截至2017年6月底,首批政务服务进小区项目已在全市建成了50个小区政务服务站,共接待居民236469人次,办理政务咨询55281宗,代办政务服务3214宗。
中山市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改革 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效率
近年来,中山市大力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改革,积极构建“立体覆盖、精准服务、均衡发展”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提升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供给和高效供给。
中山市西区扎实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
近年来,中山市西区狠抓“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着力推进“一门通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全区通办”,“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初步建立,群众办事便利性不断提高,形成了中山市镇级“一门式一网式”服务模式改革范本,向全市推广。
中山市构建12345服务热线大平台 做好服务群众大文章
近年来,中山市坚持倾听民声、汇聚民意、关注民生、服务群众,整合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投诉咨询热线,打造“12345”服务热线,实现市民找政府“一号码一平台”,“一口入一口出”。 2016年,12345服务热线平台业务总量128万件次,按时办结率99.72%,民众满意率达97.18%。
中山市三乡镇积极创新社会治理 促进新老三乡人融合发展
中山市三乡镇外来务工人员(“新三乡人”)多、分布广,地域文化差异大、尤以年轻人为主,相互交往融合难。近年来,三乡镇党委政府以户籍制度改革为切入点,通过破除身份成见,增强归属幸福感,逐步消除外来务工人员的心理隔阂,促进新老三乡人融合共处,共同成长。
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抓手助力推动广东省中山市乡村振兴
近年来,广东省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扎实推进“三农”工作,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积极探索,突出问题导向,紧抓关键环节,聚焦改革创新,不断将改革引向深入,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试点工作的报告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以东区街道办事处为中山市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试点,探索集体经济与民营企业合作的发展模式。
中山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构建以创新为引领的供给体系
中山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部署,制定出台《中山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及五个配套行动计划,细化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从生产领域加强优质供给,以制度创新加强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力争至2018年基本形成以创新为引领和支撑的供给体系,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作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试点地区,广东省中山市突出问题导向,紧抓关键环节,聚焦改革创新,不断将改革引向深入,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提高集体经济效益
广东省中山市以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交易平台为抓手,按照“一个平台、一个系统、一级交易、一级监管、一级成果运用”的“五个一”思路,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和交易行为,从源头上堵塞农村“三资”管理漏洞,有效维护农村稳定。
多策并举,推动农村土地规范流转
广东省中山市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工作部署,紧紧抓住城镇化步伐加快、农业农村结构调整以及农村改革不断深化的契机,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探索创新土地流转模式,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承包地流转管理,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有效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
中山市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的改革探索
生态补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生态文明制度的改革部署,中山市大胆改革生态补偿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基于区域综合平衡的生态补偿机制,取得明显成效,成为全省首个“国家生态市”。
中山市创新社区融合基层治理模式的改革探索
中山市创新社区建设“2+8+N”模式,其中“2”指各村居组建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8”指各社区服务中心承担民政残联、劳动社保等8项职能,提供普惠型公共服务;“N”指各村居根据实际培育的社区社会组织。该模式有效促进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异地务工人员参与基层民主、促进社区外地人与本地人沟通融合,激发各阶层民众社区参与热情,加速了人的城镇化,荣获“全国创新社会治理最佳案例”奖。
中山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立体式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中山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革部署,出台《中山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以文化强市、文化强镇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为抓手,从市、镇、村(社区)三个层级协同发力,立体式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中山市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机制的改革探索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山作为全国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基本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中山市五桂山街道办事处建立绿色发展新机制的改革探索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部署,中山市五桂山生态保护区在全省率先探索绿色发展新路径,建立健全绿色GDP考核、自然资产核算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保护补偿等机制,以发展促进保护、以保护带动发展。
中山创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 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城规土规“三规合一”
中山市将创新规划建设管理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为契机,从规划内容、信息平台、协调机制、行政管理等方面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规合一”,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配置,推动城乡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中山市五桂山街道办事处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试点
2015年7月,中山市委明确将五桂山街道办事处作为中山市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试点后,五桂山抓住机遇,主动作为,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努力探索五桂山绿色发展新路径,使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互相促进,全面建设更加美丽的五桂山。
中山率先改革生态补偿机制 着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
中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体制建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大胆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机制,率先在全省建立基于区域综合平衡的生态补偿模式,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创建生态文明新机制 建设更加美丽中山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寄语中山“要把伟人故里建设得更加美丽”的美好愿景,中山市全面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创建四个生态文明新机制,实现镇镇均是国家生态镇,镇镇均有生态示范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获广东省“优秀”等次,环保责任考核全省排名第二。